根据《山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 ,结合电力与建筑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此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能源动力类电气工程085801、动力工程085802与土木水利类土木工程08590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为30人、25人、20人(含推免生和统考生)。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推免生接收条件
1. 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 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四、资料提交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推免生复试时需准备上述材料,并在复试前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343401198@qq.com,纸质资料提交到山西大学东山校区致远楼C座523科研与外事办公室。
五、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占比40%)、英语听说能力(占比10%)及综合能力素质(占比50%)考察;
2. 校内推免生复试时间为9月26日下午14:30,在致远楼C座409进行,非本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和形式请关注电力与建筑学院官网通知。
六、录取方案
依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
七、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1、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考核人员,不得参与推免生复试考核和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实行推免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招生咨询方式: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科研与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刘老师,18803419412。
电力与建筑学院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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