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1、原单位发起转出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由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特殊情况下通过“线上+线下”办理。
(1)组织关系在山西大学,并考取本学院的党员,由所在单位党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考取其它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由新生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目标学院党组织接收。
(2)组织关系在山西省的党员,由新生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发起转出,接收单位党组织为“中共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委员会”。
(3)组织关系在山西省外的党员,由新生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发起转出,接收单位党组织为“中共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委员会”。
(4)尚未同山西省实现网上连接的省份或军队、铁路、航空、金融机构、保险人寿等行业转入的党员,实行“线上+线下”转移。具体方法:①由所在系统有权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输入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中共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委员会,进行线上转移”;②由所在系统有权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为新生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为“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具体去向由“原党组织单位”去“中共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委员会”。
2、对接
开学后,新生党员向辅导员老师报告党员身份,将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部分党员)和党员档案材料(部分党员自行携带且是密封状态)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转交学院党委。
3、审查
学院党委根据党委组织部要求,开展资格审查。
4、接收
审查合格后,学院党委将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并编入相应党支部管理,党员档案材料移交档案馆统一管理。新生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5、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介绍信有效期。介绍信有效期一般最长为90天,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进行处理,若介绍信过期需重新开具介绍信。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对于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2)关于党员档案。党员档案一般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接收单位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自带,自带党员档案在密封状态交辅导员老师。
二、团关系
团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网站”或手机端的“团中央智慧团建平台”进行,转入支部为:①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②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③共青团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分团委。
三、档案办理相关信息
档案接收单位 |
山西大学 |
档案接收部门 |
电力与建筑学院 |
档案转往详细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山西大学电力与建筑学院党委办公室 |
档案接收人 |
贺娜 |
接收单位联系方式 |
0351-7120225 |
支持档案自带,开学后移交研究生新生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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