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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水利类土木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代码:085901)

信息来源:时间:2024-04-25

一、培养目标

土木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相关规范、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行业领域某一方面的规划、设计、施工、研究、开发和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研究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品行高尚,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土木水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相关规范,掌握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三)具有在领域的某一方向独立从事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创新精神。

)熟练掌握外语,能够顺利阅读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智慧建筑与建造等大学本科学历或相近专业(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工作年限不受限制。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可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未能完成学业的,不得再申请延期。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撰写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一)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三部分内容,课程学习主要于校内完成,专业实践可在校外实验场所、工程现场或实践单位完成,学位论文可在学校或实践单位完成,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二)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应由行业或企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实践经验丰富与专业技术过硬的专家担任,并与培养单位签署聘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授课、实践及学位论文的选题、撰写、答辩等均应有校外导师参与。

(三)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在第一学年修完全部校内课程教学学分,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时间不少于半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后,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考核同意后可进行毕业论文开题、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撰写等。

(四)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环节并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按山西大学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规定18学时为1学分,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29学分。课程设置包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应用课和选修课。

(二)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

(三)详细课程设置及要求见附表。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本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并获得不少于6学分的实践学分(不包括在专业学位硕士总学分中)。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专业实践不合格或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从第3学期开始。

(三)专业实践方式:研究生专业实践主要由企业导师指导,其内容可以是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工程实践和社会调研等;研究生须在确定企业导师后,向校内外导师提交实践学习计划书,校内外导师应给予具体意见和建议并签字通过

(四)专业实践鉴定方式:每个专业实践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须做自我鉴定,并由指导该环节的导师做出评定;专业实践完成后,研究生须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并准备汇报PPT,答辩小组进行评审通过后可获得6学分。

(五)学院对研究生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七、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为实践性较强的课题,论文要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设计类和产品研发类论文,如工程设计、新型产品研发等;还可以是软科学论文,如工程或项目管理类论文等。根据具体情况由导师确定研究生论文的具体形式。

工程研究:指来源于土木工程实际中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问题的研究。要求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原理、试验、数值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或有所创新。论文内容包括绪论、研究与分析、应用和检验及总结等部分。

工程设计:指能够综合运用土木工程基本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等,对来源于土木工程实际中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要求设计方案科学合理、计算准确,具有前瞻性,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同时符合技术经济、环保和法律要求。论文内容包括绪论、设计方案、计算过程、总结及必要的附件;包括工程图纸、工程技术方案或工程模型等。

产品研发:指土木工程领域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或新软件的研制与开发;包括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对国内外先进技术或产品的引进、消化和再研发。论文内容包括绪论、研发理论及分析、实施与性能测试及总结等部分。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是针对以工程技术为基础的土木建筑工程大型复杂工程任务的管理,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工程结构施工技术、工程建设安全与环境、土木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土木工程技术与管理的交叉领域。研究的范围可以涉及土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或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要求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对研究结果进行案例分析,对解决方案进行验证或进行有效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论文开题

1. 专业学位硕士生论文须结合生产应用课题或应用基础课题来选题。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相关领域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预期目标,确定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论文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案例分析、建筑工程设计和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但一般应以应用型课题为主。

2. 开题报告内容包含与选题有关的文献综述、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向、完成论文的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 、研究方法、途径 (实验方案、工程、数学物理等模型建立)的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参考文献等。

3.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须经过以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组织的公开答辩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证未能通过者应当重新选题并另行组织答辩论证。

4.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并重新公开答辩和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5. 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6. 时间安排在第3学期末完成。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应在1学年以上。

(二)中期检查

1.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按专业方向组织(3~5人组成),检查内容包括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工作态度、精力投入和论文完成的可能性。

2. 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对于论文工作抓得不紧或不认真的学生,应给予警告,甚至终止培养。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3. 时间安排在第4学期末完成。

(三)预答辩

1. 硕士生学位论文提交正式审核之前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的主要目的,一是评定学位论文是否已经达到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水平的要求;二是对学位论文的论据(包括实验、计算、模拟等结果及有关引用情况)的真伪、可靠性等进行甄别。

2. 论文预答辩由导师主持,须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预答辩通过的论文,允许参加正式答辩;预答辩不通过的论文限定时间修改,再经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3. 时间安排在第6学期初完成。

(四)论文评阅

1.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阅。

2. 每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专家为2~3人,须为与我校水平相当高校本专业硕士生导师或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中应至少有1位来自工程部门或研究院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3. 论文格式应符合山西大学论文格相关要求,论文评阅有关规定详见《山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

(五)论文答辩

1. 硕士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在第6学期末进行。

2.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在第5学期提出,论文答辩需在校内完成,论文评价标准主要考虑其实用性,综合性,创新性。

3. 论文答辩有关要求见《山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土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M 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