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强化研究生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工作规定》及学校近期工作要求,特开展2023-2024(2)学期教育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本学期全体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二、检查组成员
组长:郑立星 尚王海
组员:赵兴勇 刘宏 武晓冬 杨晶 张凡
宋显锦 白涛 李宪军 朱翔
三、检查组职责
督导和检查研究生日常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等培养环节的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学院研究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建议并认真填写《电力与建筑学院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1),《电力与建筑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附件2)《电力与建筑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附件3)交学科办存档。
四、检查时间
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检查组集中3月份进行检查。
五、课程检查内容
课程教学态度:教师教学积极性、备课情况。
课程教学秩序:教师到岗、课程异动频繁、未办理手续随意调停课情况。
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前沿性、系统性、难度和深度。
课程教学方式:ppt/板书授课、翻转课堂频次和程度。
课程教学效果:学生到课率、学生对课程满意度。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及时调整;对于教学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提出整改要求;
2.对于不按计划要求授课、未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差的老师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及时调整任课教师或停止授课。
3.对于不按计划要求开展专业实践,根据《电力与建筑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2:电力与建筑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2021.3版)
电力与建筑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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